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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人大:构建人大财经监督审计监督“2+N”贯通协调体系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4-07-25

  

  今年来,海盐县人大常委会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重要精神,根据《浙江省人大财经工作规则》(“五个四”工作规则)和市人大“监督质效提升年”活动要求,在2023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深化人大财经监督审计监督“2+N”贯通融合新途径,充分发挥人大财经监督、审计监督、监委监督、巡察监督、财会监督等多种监督叠加综合效应。

  一是主动借势借力。在嘉兴市人大的指导下,积极主动与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建立合作,围绕地方人大财经监督实践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财政专项资金监督与绩效评价体系和财经监督质效提升等方面开展理论研究,为工作的推进提供理论支持。

  二是出台工作方案。建立监督计划共制、监督工作共推、监督成果同享、问题整改共督的工作模式,县人大与县监委、县委巡察办、县财政、县审计等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明确了人大财经监督审计监督“2+N”贯通协调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清单、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并对方案的落实进行了统一部署。

  三是建立五项机制。建立了深化人大财经监督审计监督“2+N”贯通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联动监督会商、意见建议转化、县镇(街道)人大财经工作联动监督、财政政策评价等工作机制,为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强化项目推进。围绕全县企业国有存量资产若干问题特定问题调查为龙头,统筹推进各项监督项目,审计部门开展了全县国有企业资产专项审计,监委开展了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监督,县委巡察办对澉浦、秦山开展巡察,财政部门开展国有企业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全方位多维度对国有存量资产开展监督,为下一步找准问题,开展特定问题调查奠定扎实的基础。

  


来源: 作者:海盐县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 沈晓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