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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人大:“四审四评”推动代表建议工作高质量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4-06-07

  

  海宁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贯穿代表建议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工作“四审四评”机制,严把代表建议提出质量,提高建议交办精准性,形成代表建议提出、办理、反馈、评价、公开的全链条闭环,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工作高质量。

  1、建立“四审”机制,推动代表建议提出高质量、交办更精准。一是议案建议会前审。人代会前,明确议案建议的标准、内容和范围,引导代表树立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各市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开展会前视察、专题调研、民情分析(议案建议准备会),集体酝酿讨论,对代表拟提议案建议内容进行初审。人代会召开前15天完成议案建议预提交,代表工委会同市府办就议案建议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进行初核,初核意见反馈代表修改,完善后在人代会规定期限内正式提交。二是议案建议会上审。人代会期间组建大会秘书处议案组,按照议案建议文本规定的标准、格式和相关要求进行审核,把好议案建议的入口关。对符合条件和要求的议案建议进行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建议要求代表修改后再提出,或撤回(退回)处理,也可以作为工作参考转交相关部门(单位)研究。代表议案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列为议案处理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三是建议预交办方案部门联审。市府办根据建议内容确定承办单位,实行“两次预交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同步征求领衔代表、镇(街道)人大和各专工委(室)对预交办情况的意见建议,征集的意见建议转交市府办研究处理。对内容相近的建议以合并或“打包”的方式确定主会办单位,提高建议交办精准性。四是建议预交办情况再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预交办情况汇报,对涉及面广、承办单位多或代表集中提、反复提的建议,由市府办加强协调或者直接组织办理,推动建议办理统筹力度更有力。同时,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年度重点督办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委员重点督办,市政府领导领衔办理。

  2、建立“四评”机制,推动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量、督办更精准。一是C类件合理性评审。承办单位在建议交办后一个半月内提出拟作为“因受条件限制留作参考(C类)”办理的建议申请,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根据实际情况开展C类件合理性评估,解决代表建议“能否办”的问题,推进办理结果分类更加科学、客观、合理。二是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合议办法,分别在三个月答复期满后、常委会专题听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建议办理答复和办理结果满意度测评“合议”,由代表小组集体讨论确定评价结果,破解建议办理测评代表“被满意”问题,推进建议“真办理”、代表“真满意”。三是不满意件第三方评审。不满意建议件经再办理后,代表测评结果仍为不满意的,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组织部分代表、群众开展公开听证、民主评议,对有可能办理的建议,督促承办单位努力创造条件落实代表建议,并加强跟踪督办,切实提高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四是办理工作绩效评价。结合部门工作评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组织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绩效评价,提出评议意见,推动承办单位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长效机制,规范办理程序,切实提高办理实效。开展代表建议办结情况第三者评价,由专家学者、相关方等组成合议评价组,集体评判代表建议是否“真办结”,未办结的纳入下一年跟踪督办。

  

来源: 作者:海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陈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