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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人大:“四项机制”推动“五大监督”贯通融合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24-05-17

  

  桐乡市人大常委会以增强监督实效为导向,探索建立人大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工作贯通融合机制,有效推动监督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监督重点会商,让贯通更有高度。年初,由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监督各方对重点监督内容通过联席会议形式开展会商,分析研判上年度监督发现重点问题,协调统筹监督方案制定。通过两次专题会商,最终将35项监督事项纳入贯通融合监督项目库,形成“两两监督”“五大监督融合”“镇街试点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并将《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实、科技创新领域专项监督作为市级年度贯通融合重点项目。

  二是监督过程联动,让贯通更有力度。成立联合监督检查组,综合运用专项督导、列席会议、走访调研、民主评议等多种方式开展监督。比如市人大在对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统计局三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时,把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列入部门评议工作组,共同深入被评议部门开展评议工作。在梧桐街道试点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专项监督工作中,人大梧桐街道工委和街道纪委监察办监督联动,推动街道办事处出台物业小区管理“五个一”实施方案,推动全域居民小区微治理跨上新台阶。

  三是监督资源整合,让贯通更有精度。推动财政、法律等专业力量深入参与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察员等作用,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纪法效果的有机统一。比如在对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视察监督中,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察员参与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在洲泉镇试点人大+纪委共督联动,组建由各级人大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等村工程监管小组100余人,不定期通过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镇村(社区)10万元以下小额工程项目的决策、实施、验收审核、款项拨付等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每个承接项目落地见效。

  四是整改整治共促,让贯通更有深度。加强监督成果定期流转,各方单位将监督成果定期通报给其他四方,并将其他四方监督发现的有关问题整改情况纳入本方监督重要内容。比如,市纪委监委将2023年度市人大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执法检查情况作为对《营商环境条例》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的重要内容。人大在出具对市政府2023年度桐乡市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时,就拟反馈给市政府的重要问题、意见建议等事项与市委巡察办进行会商研讨,充分结合市委巡察办出具的巡察反馈意见,共同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来源: 作者:桐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 王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