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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县人大:作出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嘉兴人大网    发布日期:2017-03-29

  3月17日,海盐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海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自身建设的决定》。

  2017年是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开始,未来的五年,是海盐县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时期。新形势、新目标、新任务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努力推动全县转型升级、跨越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在上一届常委会加强自身建设决定的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情况的变化,对《决定》进行修改完善。

  《决定》共四个部分十八条。第一部分,加强思想建设,全面提高素质;第二部分,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职权行使;第三部分,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工作质量;第四部分,加强作风建设,优化服务水平。

  《决定》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新一届常委会领导对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的决心和信心。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必将履职尽责,强化使命担当,努力将海盐人大队伍打造成为一支清醒清廉、肯干能干、善作善成的铁军,全面完成县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来源: 作者:作者:海盐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文字记者: 通讯员: 摄影记者: 摄影: 编辑:嘉兴人大网 责编: